首页汉语字典指字的解释
指

拼音 zhǐ 注音ㄓˇ
部首扌部 总笔画9画 结构左右
五笔RXJG 五行 统一码6307
笔顺一丨一ノフ丨フ一一
名称横、竖钩、提、撇、竖弯钩、竖、横折、横、横

基本解释

基本字义

zhǐ(ㄓˇ)

⒈  手伸出的支体(脚趾亦作“脚指”):手指。巨指(大拇指)。指甲。指纹。指印。屈指可数。

⒉  量词,一个手指的宽度:下了三指雨。

⒊  (手指或物体尖端)对着,向着:指着。指画。指南针。指手画脚。

⒋  点明,告知:指导。指引。指正。指责。指控(指名控告)。指摘。指挥。指日可待。

⒌  直立,竖起:令人发()指(形容极为愤怒)。

⒍  意向针对:指标。指定。

⒎  古同“旨”,意义,目的。

异体字

  • ?

汉英互译

depend on、digit、finger、indicate、point

造字法

形声:从扌、旨声

English

finger, toe; point, indicate


※ 指的意思、基本解释,指是什么意思由词典在线字典查字提供。

详细解释

基本词义

zhǐ

〈名〉

(1) 手指。手掌的五个终端部分之一 [finger]

指,手指也。——《说文》

骈拇枝指。——《庄子·骈拇》

是犹伛身而好升高也,指其顶者愈众。——《荀子·儒效》

指如削葱根。——《玉台新咏·古诗为焦仲卿妻作》

两鬓苍苍十指黑。——唐· 白居易《卖炭翁》

以指叩门。——明· 归有光《项脊轩志》

虽人有百手,手有百指,不能指其一端。——《虞初新志·秋声诗自序》

(2) 又如:指下(手指按下,比喻诊脉看病);伸手不见五指;屈指可数;指甲,指爪(指纹痕迹,手指尖端,指端背面扁平的表皮角质层);指尺(古时以中指的中节为一寸);指掌(手指和手掌);指语(哑语的一种,以手指形状、姿势表示拼音字母)

(3) 足指也叫做指 [toe]

乃扪足曰:“虏中吾指。”——《史记·高祖本纪》

(4) 近代误写作“趾”

(5) 意旨;意向 [intention]

其指极大。——《史记·屈原贾生列传》

承从天之指。——《管子·侈靡》。注:“指,意也。”

大将军阴受上指。——《汉书·李广传》

乃论六家之要指。——《汉书·司马迁传》

(6) 又如:指约(旨意简约);指略(要旨);指象(天以景象示意);指意(指意,意向)

(7) 一个手指的宽度 [finger breadth;digit]。如:肝大三指;二指宽

词性变化

zhǐ

〈动〉

(1) 指向;指着 [point at;point to]

自是指物作诗立就。——宋· 王安石《伤仲永》

微指左公。——清· 方苞《左忠毅公逸事》

不能指其一端。——《虞初新志·秋声诗自序》

右手指卷。——明· 魏学洢《核舟记》

(2) 又如:指景(指着太阳,“指日心誓,叹以自明也”);指天誓日(指着天、日发誓,表明心迹);指东划西(指手划脚做手势)

(3) 指定 [appoint]

望路殊未穷,指期今已促。——唐· 杜德舆《奉使宜春渡新淦江》

(4) 又如:指省(由官员出一笔钱,免去抽签,自己指定任职省分);指克(指定期限);指配(指定许配)

(5) 指示 [instruct]

辞也者,各指其所也。——《易·系辞上》

(6) 又如:指麾(发令调度;指挥);指受(指注。受命,指示,指点);指办(指派办理);指裁(指示,裁夺)

(7) 指点 [show how]

指迷团灵心讲射,擅巧技妙算谈天。——《镜花缘》

(8) 又如:指顾(手指目顾);指受(指点;传授);指诀(指点要诀);指告(指点晓谕);指喻(指正告知)

(9) 指责 [censure]

里谚曰:“千人所指,无病而死。”——《汉书·王嘉传》

(10) 又如:指搠(指指点点;指手画脚);指切(指摘;指责);指首(指名告发);指怒(议论指斥)

(11) 诬指 [frame sb.]

洒家又不曾杀你,你如何拿住洒家,妄指平人。——《水浒全传》

(12) 又如:指攀(招供时攀扯牵连别人);妄指(无证诬告)

(13) 阐明,陈述 [state]。如:指宜(指事类情。阐明,阐述整理);指申(指陈,指言;陈述,指明)

zhǐ

〈形〉

(1) 竖起 [vertical]

发尽上指冠。——《战国策·燕策》

头发上指,目眥尽裂。——《史记·项羽本纪》

(2) 又如:直指(笔直指向);指冠(头发直竖)

(3) 通“旨”。美好 [fine]

不时宜,不敬交,…,虽指,非礼也。——《荀子》

康熙字典

指【卯集中】【手部】 康熙筆画:10画,部外筆画:6画

〔古文〕?《唐韻》職雉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軫視切,?音旨。《說文》手指也。《易·說卦》艮爲指。《疏》取其執止物也。《左傳·宣四年》子公之食指動。《疏》一巨指,二食指,三將指,四無名指,五小指。

《定十四年》以戈擊闔廬傷將指。《註》足,大指也。言其將領諸指。足之用力,大指居多。手之取物,中指爲長。故足以大指爲將,手以中指爲將。

《廣韻》斥也。《易·繫辭》辭也者,各指其所之。《疏》各斥其爻卦之所適也。

示也。《禮·玉藻》凡有指畫於君前用笏。《前漢·蕭何傳》發蹤指示獸處者,人也。《註》指示者,以手指示之。

《增韻》指麾也。《禮·曲禮》六十曰耆指使。《註》指事使人也。《前漢·賈誼傳》頤指如意。《註》但動頤指麾,則所欲皆如意。

直指,官名。《前漢·武帝紀》遣直指使者暴勝之等,衣繡衣,杖斧,分部,逐捕羣盜。

與旨恉通。意向也。《書·盤庚》王播告之修,不匿厥指。《前漢·孔光傳》不希指苟合。《註》希望天子之旨意也。

歸趣也。《孟子》言近而指遠者,善言也。《前漢·河閒獻王傳》文約指明。《註》指,謂義之所趨,若人以手指物也。

美也。《荀子·大略篇》不時宜,不敬交,不驩欣,雖指非禮也。《集韻》或从月作脂。

说文解字

说文解字

指【卷十二】【手部】

手指也。从手旨聲。職雉切

说文解字注

(指)手指也。手非指不爲用。大指曰巨指、曰巨擘。次曰食指、曰啑鹽指。中曰將指。次曰無名指。次曰小指。叚借爲恉心部曰。恉、意也。从手。旨聲。職雉切。十五部。